我团队负责人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最高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基地秘书长、湘潭大学法学院实践教学改革与研究中心主任胡军辉教授应邀于24日上午9:00-12:00在益阳市华天大酒店B座3楼多功能会议厅为来自益阳市及各县市主管局长及相关领导和益阳市全体法律工作者近300人作了题为《民事证据新规定及其应对》的专题培训。本次会议由益阳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长蔡铭同志主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通过后于2019年12月25日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实施。本次修改是在积累了丰富的理论研究成果及审判经验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修改,涉及民事诉讼证据的诸多方面。因此,胡军辉教授以《民事证据新规定及其应对》为题针对本次民事诉讼证据的修改内容对益阳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展开了详细的讲述和培训。
胡军辉教授是湘潭大学法学院民事诉讼法学方向的教授,也亲自代理了大量的民事诉讼案件,在民事诉讼证据研究及运用方面取得了大量的理论研究成果、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本次培训过程中,胡军辉教授结合长期研究取得的学术成果及实务中积累的丰富经验从新规出台的背景讲起,对本次民事诉讼证据的具体修改内容及其运用逐一展开讲解,培训涵盖自认、文书提出命令、专家辅助人、动产证据的提交、不动产物证、电子数据等二十个重点修改内容。整堂培训课程的讲解层层递进,深入浅出,有理论,有实践,有知识,有经验,干货满满。长达三个小时的专题讲座结束后,益阳市的基层法服务工作者同志纷纷表示意犹未尽,受益匪浅。随后胡军辉教授就学员所提出的问题和困惑一一进行了解答,并希望通过本次讲座为各位学员对民事诉讼证据新规定的理解和适用提供有益参考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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