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课视频

国家宪法日——为诈骗案被告人辩护获当庭改判

发布日期:2021-01-30 发布人: 原创 浏览次数:1811
  2019年3月21日,被告人谭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娄星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后谭某对一审判决不服,向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我团队胡军辉律师、葛敏律师接受被告人谭某近亲属的委托,依法担任被告人谭某的二审辩护人。

  接受委托后,辩护人胡军辉律师、葛敏律师立即开展前期工作,在第一时间前往本案一审承办法官处复印了案卷资料,认真核对卷宗,分析案情。随后,两位辩护人多次会见被告人及其亲属,了解案件事实,通过与办案人员的沟通,以及嫌疑人家属提供的相关证据,快速摸清案情。随着对案件的深入了解,辩护人认为本案的第一要务是及时与受害人联系,积极退还赃款,获取受害人的谅解,争取减刑。在辩护人的努力下,被告人取得了所有受害人的谅解,为其减刑辩护赢得了主动权。

  本案二审于2019年12月4日在娄底市开庭审理,两位辩护人出庭为被告人谭某辩护
  最终,法院充分考虑被告人谭某有积极退赃的悔罪行为及其如实供述罪行,具有坦白情节,当庭宣布改判。被告人当庭对我团队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其家属也表示非常满意。
新闻推荐更多新闻 >>
182-7320-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