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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军辉教授应邀为湘潭市三项地方重要立法出具专家论证意见

发布日期:2021-01-30 发布人: 原创 浏览次数:1358

  2020年7月17日上午8点30分,在湘潭市优化人居环境事务中心四楼会议室,召开了《湘潭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若干问题的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湘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湘潭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等三项地方重要立法的专家论证会。湘潭大学法学院胡军辉教授应湘潭市优化人居环境事务中心的邀请,为上述三项规范性文件分别出具了三份专家论证意见。胡军辉教授就三个《征求意见稿》一百二十三个条文(及八个附件)提出了二十三项专项修改建议,总字数近八千字。修改建议涉及到被征收房屋调查程序、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及处理程序、确定征收评估机构程序、房屋征收评估实施程序等国有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制度中的多个重要问题。为推动地方性立法体系化、规范化发展建言献策,为促进湘潭市房屋征收工作在法治化的轨道内高效运行贡献力量。

  

  《湘潭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若干问题的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为解决湘潭市城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制度中的被征收房屋调查程序、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及处理程序、改变房屋用途的认定及处理程序、装饰装修及附属设施的补偿标准以及上述程序中的责任主体等。

  《湘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为规范湘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行为,保证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正,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确定征收评估机构程序、房屋征收评估实施程序、专家鉴定程序以及违反该《评估管理办法》的责任追究等。
  《湘潭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是为规范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行为,维护被征收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具体实施程序、征地补偿标准、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住房货币安置补贴标准及违反该《安置办法》的责任追究等。
  上述三项规范性文件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专业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是湘潭市国有土地上以及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过程中,湘潭市优化人居环境事务中心作为起草单位,依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2号)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2号)的规定,认真研究了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对所要解决的问题、拟规定的制度和管理措施进行深入调研和论证,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咨询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专家学者和公众的意见。
  胡军辉教授作为湘潭大学法学院、湘潭大学地方立法研究中心的法律专家代表参与此次专家论证会,也体现了湘潭大学地方立法研究中心致力于研究我省社会和经济发展进程中的地方立法问题,提炼我省地方立法工作的新经验,为法治湖南建设提供坚实理论支撑和高质量咨政建议的工作努力和责任担当。湘潭大学地方立法研究中心自成立以来,先后接受委托起草《关于完善省级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激发创新活力的若干政策措施》、《益阳市黑茶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湘潭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湘潭市乡村规划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草案,得到了省级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的高度认可,为推动法治湖南建设、实现我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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